明星的义务
叶慧琳
当很多的fans梦想着有一天能被某某经济人公司或星探发掘出潜力,成为和他们的偶像一样的superstar时,有多少人考虑的是以后如何为社会服务,怎样为fans作出优秀的榜样?大概都只想着如何拥有红得发紫的人气,挥霍不完的广告费吧。
近几年,从刘晓庆偷税漏税被拘留引得当年不少明星齐补税的现象到香港几位明星因吸食毒品受到处罚,社会不得不肯定了娱乐圈的混乱。与此同时,也有不少明星积极参加慈善活动,用他们的宣传力呼吁社会关怀弱势群体,例如:成龙举办慈善演唱会、赛车比赛,周迅到山村当一天的老师……我们在欣赏明星光鲜亮丽的一面时,也不得不对他们的人格品质予以一定的约束,毕竟明星也是人,也得遵守公民基本的道德行为准则。
在这要提到以为韩国的氧气美女李英爱,尽管她的行为不能脱离商业宣传的背景及进军中国市场的需要,但至少她让不少人看到了她的真诚。李英爱在2天的千岛湖之行中,在代言之余到千岛湖浪川乡小学,捐出5万美元用于改善孩子们的学习环境。从今以后,原本的浪川乡七堡小学将改名为“李英爱小学”。而李英爱也将对整所学校进行重新的规划与建造,最终不仅教学楼能得到重建,学校还会拥有5幢电教化的大楼,其中包括图书馆等等。
李英爱是韩国明星中少有的硕士,她可以在最红的时期安下心来读完硕士,也可以在学业有成之后重拾失地,不仅因为她美丽的外表,清新的气质,也是由于她能够履行一个明星的义务,真正能为社会做出有意义的事,而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的高额收入。其次,李英爱几乎没有绯问,这为喜欢她的青年人树立了好榜样,在灯红酒绿的娱乐圈实在难得。且不论对于李英爱而言5万美元不是什么大数目,至少她用心关注了那些家庭没有能力支持读书的孩子们和那些简陋的教学设施,并且亲自参与了捐助。
至此,我不禁产生疑问,为什么中国的乡村小学设施简陋需要他国的明星捐助,中国自己那些大脘呢?陈凯歌忙着宣传《无极》与胡戈甚至闹到了法院(对于此事,个人认为陈凯歌的炒作痕迹太明显),高晓松为了几个不值一提的字和韩寒在blog上口诛笔伐,超级女声个个要文才没文才,要口才没口才,却天天要把自己像腊肉一样挂在娱乐新闻头版,李宇春的歌唱得不怎么样,一张限量版CD卖到48元,张靓颖的绯问传得比歌快,周笔畅、黄雅莉的新歌都被指责抄袭,宋祖德一天换一张脸的评论李宇春,却在媒体上装作无辜地声称未曾炒做。也难怪有不少台湾明星支持台独了,毕竟像张含韵这般高中未能毕业的戏子也戴上了玉女的称号,娱乐圈民风日下。倒不如多几个张纪中,坚持将一部又一部的金庸武侠剧翻拍成了中国河山大观,即使演员表演做作,至少宣传了九寨沟如画风景,为发展旅游事业贡献不少,可为什么没有领到当地政府颁发的什么“旅游形象大使”呢?
每年的年终,娱乐圈都有颁不完的奖、拿不完的奖杯,什么“最受欢迎男、女歌手”、“内地、港台最佳新人”、“终身成就奖”、“年度最受欢迎歌曲、音乐录影带”等等,几乎人人有奖可领,人人都有称号。惟独不见对社会有真正意义的奖项,即使有,也都被商业炒作渗透的失去可信度,悲哉!如今的明星究竟是抢钱的工具,还是惹眼的小丑?难道有了人气就可以失去人性了?